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示:自107年1月1日起工會被保險人之最低投保金額24,000元申報。
https://www.nhi.gov.tw/BBS_Detail.aspx?n=73CEDFC921268679&sms=D6D5367550F18590&s=9D94E8A12AB40D49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
發布日期
106.05.12
健保財字第1060031402號
主旨: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類第1目被保險人申報投保金額之規定。
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第5款。
公告事項:全民健康保險第2類第1目被保險人(無ㄧ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)之投保金額自24,000元起申報,業於106年4月24日公告自106年7月1日起實施在案,茲修正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
